各有关区县(自治县)科委(局),各项目承担单位: 按照《重庆市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》(渝办发〔2011〕74号)规定,经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,2012年重庆市第二批重点新产品计划已确定,现正式下达。请你们严格按照新产品计划管理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,强化管理,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
市级重点新产品有效期为两年,根据产品市场情况,项目承担单位可于今年和明年的12月底前向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申请市级重点新产品鉴定,以享受鉴定当年及次年该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60%奖励的优惠政策(战略性重点新产品按100%奖励)。经鉴定合格的重点新产品,我委将鼓励其申报市级优秀重点新产品、国家级重点新产品,获得有关科研资助和培育。新产品鉴定有关要求详见市科委网站(www.cstc.gov.cn/科技计划/重点新产品/办事程序)。
附件:2012年重庆市第二批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名单
联系人:杨梅 电话:67511307 邮箱:yangmei@cstc.gov.cn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
附件1:

2012年第二批市级重点新产品专家评审结果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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